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60岁以上人员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一、60岁以上人员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首先,交通事故的残疾赔偿金,他指的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因为事故致残而导致其未来的收入减少、或是丧失生活的来源等,赔偿给其的一种财产性质损害的赔偿。关于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他指的是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致残后,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以及其将来要工作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那么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持其以后正常的生活,就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补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也是维持受害人他基本生活的一个保障,也是发生到交通道路事故后的一个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内容之一,也是应当给予赔偿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的赔偿金一般是针对于受害者在受到了伤残之后才可以能得到的赔偿,而且这个赔偿一般年龄越大那么所得到的金额就会越少,因此,在计算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人员就会按法定的条款走,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总结:一、60岁以上人员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有可能夫妻一方因为家庭的生活而在外有所欠债,当然也有出现那种在外赌博、吸毒欠债的情况。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抚养权归属需要协商吗?
      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抚养权归属需要协商吗?一、离婚答辩状同意离婚抚养权归属需要协商吗?当然是需要协商的;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多少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预付一定的案件受理费,日后会根据案件的审理结果确定最终的承担者。那么您知道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具体是多少吗......


·信用卡逾期不还构成犯罪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的们的小伙伴不多不少都会商业贷款的行为吧,通俗点来说就是我这个月没钱花了,但工资还没到账是不是很苦恼呢,所以这个时候很多年轻人都开个一两张信用卡来解决一下燃眉......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离婚涉及到问题很多,不仅只是财产分割,也要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是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的支付方式您也都很想了解,但是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有不少朋友都希望抚养费能够一次性付......


一、60岁以上人员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