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一部分能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完全就是一时冲动,在事后也马上把受害者送往了医院,并且主动到公安机关去投案自首,像这些做法法官在量刑的时候是不能轻易忽略的。因此,犯罪以后不是没有自我挽回的余地,具体就要看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态度了。
  
  
总结: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罪,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是哪部分利润?
      未分配利润计提股东是哪部分利润?未分配利润中的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可以计提股东,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内容都包括哪些
      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具有权威性的,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对于鉴定的结果是不予推翻的。但是,如果说当事人真的不服鉴定结果的话,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也是需要满......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能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公司有的时候因为资金周转的需要,可能会向银行贷款,而且向银行贷款这也是属于常见的一种融资的方式。不过向银行贷款的时候,不一定都是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继承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理由如下: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


·农民工的定义。
      农民工,又称外来工、民工,是指为了工作从农村移民到城市的人员。“农民工”的称谓是在改革开放后众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才出现的,他们是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成年了还有监护人吗?
      成年了还有监护人吗?一、成年了还有监护人吗?精神没有问题的成年人没有法定监护人,只有未成年人才有法定监护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