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
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
一、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
庭前会议需要准备的就是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再者就是认真的进行阅卷从而进行全面分析掌握案情找出相关的问题;制作庭审前的辩护提纲;最后就是做好辩护的准备,从而帮助自己的当事人。
(一)、了解案情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
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二、庭前会议存在问题
1.适用范围过宽,未体现庭前会议繁简分流原则。
一些审判机关对于不存在异议的案件也提出适用庭前会议程序,这种忽略个案的需求差异而过于追求形式上统一的做法,有违庭前会议制度的初衷,未体现出庭前会议繁简分流的原则。
2.解决内容不明确,违背庭前会议立法目的。
有的庭前会议进行法庭调查解决实体性问题,使得庭前会议成为一次开庭活动,未能实现庭前会议的立法目的。
3.被告人是否参与庭前会议未区别规定。
《解释》第183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但究竟哪些类型的案件需要通知被告人,实践中审诉辩三方针可能存在不一致看法,而且对于有些涉及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被告人的缺席也不利于保障其刑事诉讼权益。
4.庭前会议达成合意的法律效力不明确。
首先,庭前会议的功能之一就是将控辩双方的程序争议解决在开庭之前,但“解决”不仅体现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意上,还需要明确合意的法律效力。其次,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非程序性争议,是否可以由庭前会议作出排除决定的实践做法不统一。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庭前会议的时候一般做为当事人的律师是需要做好足够的准备,而且还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事实,以求达到最后的胜诉机会,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流程的,在办理的时候就要结合案件的因素来进行办理,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总结: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一、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的就是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再者就是认真的进行阅卷从而进行全面分析掌握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时候会超过时效规定?
职工在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时,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属于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工伤赔偿,但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各个程序和步骤都是有时间规定的,如......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债务重组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在化解债务风险、调整产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重新整合经济资源、推动企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持续不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
·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经常存在一些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的人,
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经常存在一些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的人,故意损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这其实就是诽谤。诽谤对别人造成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影响到别人对他的评价,进而对生活造成影响,情节......
·拐卖妇女罪结果加重情况有哪些?
拐卖妇女罪结果加重情况有哪些?(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
·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
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保护国家资源和人群的健康及权益,培养更多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师是必不可少的。一、政策法规......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购买机动车时,不仅要支付买车的费用,还需要缴纳不同金额的保险。这些保险可以根据购车人的自身的需要进行有选择性的购买,是自主自愿的,但是只有机动车交强险不是自愿选择,而是强制性......
律师庭前会议需要准备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