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一、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房产继承注意事项
1、如果继承房产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是具有继承资格的,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三、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房产如果有遗嘱的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办理,没有遗嘱的那么就只有按法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但前提也是要证明自己是属于合法的继承者这样公证处才会进行办理过户的手续,所以,在办理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总结: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一、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使用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股东作为公司资金持有人,日常会行使法定的投票权等权利参与公司事项的决策。那么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公司倒闭股东责任有哪些呢?我们我们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一起来学习一......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3年,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建筑幕墙工......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选材用料上面,可能购房者也不是......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