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

  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
  
  特殊理由:
  
  1、参与过前一诉讼程序的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后一诉讼程序;
  
  2、再审合议庭的组成
  
  3、死刑复核发回重审的案件
  
  二、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第三十一条 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范围比较广,除了案件的审判人员外,还包括了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然书记员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也是适用该制度的。但是对不同人员申请回避,此时有决定权的人不同,一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总结: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一、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
      一,买房子交首付没签合同是否有效买房子交首付没签合同是没有效力的,毕竟合同的签订意味着自己的权益保障有着法律上的保护。买房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办理,贷款买房一般都是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


·著作权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四种:1、协商解决,如果是小的纠纷,可以协商后自行解决;2、调解解决,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3、仲裁,可以申请仲裁解......


·批捕后的定期审查起诉的时限是多久
      一、批捕后的定期审查起诉的时限是多久?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判下来。从批捕到起诉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公司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一般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责任的,而作为公司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


·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会被扣吗?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生病,病了的时候都需要向公司请病假,很多朋友都会问,公司会怎么计算自己病假期间的效绩工资呢?员工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到底是怎么规定和计算的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我们对于这......


·公司辞退劳动者有哪些方式
      公司辞退劳动者有哪些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我国刑事回避理由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