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

  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
  
  包括造成受害人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侵害名誉权案件,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权人的主观过错
  
  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人具备主观过错。
  
  2、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损害,受害人得社会评价降低
  
  精神损失,受害人遭受的痛苦、压抑、忧郁等感情损害。财产损失,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
  
  3、侵害人行为的违法性
  
  侵害公民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有侮辱、诽谤和泄露他人隐私。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诽谤行为;故意泄露他人隐私,给他人造成名誉损害。
  
  4、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两者具有客观性,也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往往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上的一种推定,但不应是主观臆断或毫无根据的推测。
  
  二、名誉侵权的形式包括哪些?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果是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遭受人身损害的,此时就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损害的赔偿,必须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营养费等,还有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需要按照受害人的具体收入进行计算。
  
  
总结: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一、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包括造成受害人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名誉权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个人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0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


·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当事人千万不能忽略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否则的话二手房交易就不算真正完成,而购房者也无法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实践中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


·一般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
      一般起诉离婚法院多久立案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土地共有......


·劳动者与国企签合同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者与国企签合同会有违约金么?一、劳动者与国企签合同会有违约金么?是有的;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对劳动者......


·民事诉讼中法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定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


侵害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情形包括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