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1、一般情况下不侵权的,因为公司字号跟商标名称是两回事;2、特别出名的字号,拿来注册商标时引起混淆,那么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二、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有关商标注册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在符合上床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商标侵权的认定,但对于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的行为与注册商标是不同的认定情况,所以一般是不会构成商标行为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咨询处理。
  
  
  
总结: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1、一般情况下不侵权的,因为公司字号跟商标名称是两回事;2、特别出名的字号,拿来注册商标时引起混淆,那么侵权。具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一、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一般不能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
      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一、私募基金有担保基金公司么基金投资人需注意,如果担保公司申明为主合同《合伙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变现义务提供担保,此类担保都是无效担保,对应出具的《担保函......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退休教师丧葬费各地的标准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实行的政策为准。《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房屋毁约合同怎么赔偿?房屋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


·犯罪中止与犯罪准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准备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


利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是否侵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