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是因人而异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二、《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也有些交通事故当中的护理人直接选择的就是近亲属,如果护理人有固定的收入的话,那针对护理人的护理费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就是一样的了。不过,护理人数很多时候是不确定的,如果护理人数超过两个人,那是需要有相应的鉴定意见才行的。
  
  
  
  
  
总结: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是因人而异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的网络诈骗多少钱够立案
      我国的网络诈骗多少钱够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


·被侵权人死亡后,谁可以成为请求权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1181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


·网络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如今互联网已经融入到了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人甚至通过互联网设置遗嘱,这样当意外发生后,相关网站会把用户的重要信息发送给指定联系人。这种方式比较新颖,最近开始慢慢流行起来,有关......


·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就是在不小心的情况下不下心导致的火灾的发生的情况,这时候是需要付事故的主要责任的,对于犯下失火罪的犯罪人来说是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的,那么到底在法律规定中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久?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出让,订立合同的具体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和协议等。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