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到民事法院当中来进行一定的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在日常生活中,微信它是用来进行一个社交的,我们可以通过微信来发布一些事项,也可以跟他人进行一个聊天,但是绝对不能够用来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比如说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我们将保护这样的一种诉讼的权利。
总结: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到民事法院当中来进行一定的诉讼,《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
对认为审判结果有疑问的时候,可以进行再审的请求,如果再审减刑时,可以要求国家对此进行赔偿。国家赔偿有一定的程序,那么,再审减刑国家赔偿的程序有哪些呢?我们一定要按照再审减刑国家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放弃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样放弃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抚养是一项义务必须遵守的是不能够放弃抚养权的。自愿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
·2023处置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现象在广大大中城市中越来越少见。可是,在十几年前,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相对较弱,该类犯罪在大城市还是较常见的。为此,20......
·离婚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自已有探视权吗
离婚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自已有探视权吗?离婚抚养权判给了另一方的情况下自己有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
拖欠货款诉讼状范本大多数的情况下拖欠货款这种事情一般是发生在自己的朋友和公司的同事之间的,在贷款给对方的时候都是你想的反正是自己的朋友身边的人不用担心,但是难免会发生对方就是没钱拖......
·网络诈骗报案材料有哪些
网络诈骗报案材料有哪些一、网络诈骗报案材料有哪些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人一般都是通过媒介间接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MSN、BBS、手机短信、网络游戏和电子邮件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
别人用微信侵犯我名誉权应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