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内容
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内容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待遇按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来支付。第二种待遇是在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够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关于医疗补助金,一般情况应以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二、医疗期如何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职工得病了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其一定时间的医疗期,但通常医疗期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而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与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另外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虽然允许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总结: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内容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
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有权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企业动迁是现代拆迁活动的一种分支,它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人拆迁户,企业动迁是它的办公楼动迁,但可能赔偿费用远高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的费用,在这种情......
·哪些情况下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哪些情况下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
·什么情况下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指的是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家,又或者是售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1、重婚或......
·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
?一个公司如果倒闭了,那么他的员工一定是最受影响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保护,那么如果公司法人跑路怎么办?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公司法人跑路了,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仲裁,必要......
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有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