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

  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
  
  一、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
  
  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签订,否则的话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惩罚措施,也就是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当代社会铁路上面是有列车员的,他们的工作是非常的辛苦的,每一辆铁车上面都有他们辛勤工作的一个申请,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了非常安全的环境,当然这样的一种工作的话,它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常劳动关系。
  
  
总结: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一、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签订,否则的话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惩罚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为了减少口头遗嘱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


·业主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业主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


·不能取保候审会判几年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与法院对被告作出判决没有关联,无法确定最多关几年。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
      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一、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一样吗?敲诈勒索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


·一、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金拿不到怎么办?
      一、法院判交通事故赔偿金拿不到怎么办?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赔偿金拿不到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分居的定义是怎样的 什么是分居
      一、分居的定义是怎样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


铁路列车员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