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土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
一,当事人土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产权续期:1、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2、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3、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具体缴纳的金额需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70年后的产权问题有望逐步破解。就法律政策框架之内,专家提出了三大设想:1、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2、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3、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土地使用权的期限问题,在实际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因为大部分人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存在不少的误区,因此问题的处理就会有着不少的阻力,但是只要自己的材料以及认定的产权没有问题,只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有效的处理因此自己不需要担心。
总结:一,当事人土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非法集资1000万量刑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个人财产安全,而且对国家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非法集资是一个总体行为表现,其具体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种罪......
·哺乳期可否顺延劳动合同
哺乳期可否顺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情形规定是怎么样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有监理员岗位,质量监督现在实行监督工程师制度。监督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及其......
·工作保证书该怎样写
撰写工作保证书没有固定格式,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应该有:1、纸张一般直接写“保证书”;2、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3、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
当事人土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