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不是以作品是否发表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因此,作者对未发现的作品也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成果。
  
  可以说著作权的产生与作品的发表并不等同。
  
  虽然已发表作品与未发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别。
  
  例如依《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依该法第35条和第37条的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许可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范围内,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发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权。
  
  三、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虽然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里就要求作品达到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对著作权的保护,有国民待遇原则、起源国待遇和第三国待遇。至于著作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存在申请,仅仅只有登记程序。
  
  
  
  
  
总结: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一、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享有一定不动产的证明,为了方便土地的管理,国家法律以明确条文的形式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一、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


·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
      褪去青涩,踏入社会,大多数人都梦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对于大多数刚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首付无疑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庞大压力。那么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有什么解决途径吗?我们这就为您......


·非法集资手段有哪些?
      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想办法进行一些投资,其中有的投资公司以高息作为诱惑,开展非法集资,一旦遇上这样的公司,投资者的钱很可能回不来。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愈演愈烈,并......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后还可以起诉吗?行政案件诉讼时效中断后就不可以起诉了,《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对行政诉讼适用时效中断作出的排斥性规定,阐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能继承吗,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土地使用证明,对于集体土地一般都是由乡村政府进行划分获得的,并不是属于个人的土地而是集体拥有的......


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