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行性

  交通事故的频发引来了许多纠纷。其中,赔偿损失纠纷最为常见,许多人都选择这个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在第三方或者交通部门的见证下,事故双方会达成一定的赔偿协议。但因为一些原因,在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会有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需要。那么,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可行吗?将通过本文从各方面考量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行性。
   一、 从《合同》角度考量。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肇事方与受害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从《民法》角度分析,它属于双方达成的民事法律合同。从《合同法》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该协议是双方自愿真实意思表达,那么在没有法定情形就不能够变更和撤销。但是,如果该协议具备民事法律规定的变更和撤销理由,那么法院就应该作出变更和撤销的决定。
   二、从赔偿的界限考量。
  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往往是急需住院治疗费用,而且在治疗初始阶段医院并不能确切诊断出受害方的所有伤害情况,而且对于伤者的后续治疗,院方及医疗鉴定机构并不能完全准确预测出需进一步治疗的时间和后续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肇事方与受害方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反映上述情况,而且具体确定的赔偿数额包括那些项目,这些因素是受害方在诉讼阶段进行变更和撤销与肇事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的具体理由。在上述案件中,如果三位受害人虽然在治疗阶段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出现后续治疗重大费用,或者在赔偿协议中明确了赔偿界限,出现赔偿项目以外的情形,那么法院应根据受害方具体情况的演进,合理变更和撤销原来的赔偿协议。
   三、从公平正义角度考量。
  鉴于现阶段法律普及力度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的知晓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及其家属往往忙于对伤情的救治,往往忽视赔偿协议的签订程序及法律规定。有部分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既符合《合同法》规定,而且明确了赔偿界限和隐含的伤情后续治疗费用。在这种情形下,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受害方既然作出了权利让渡与终结,那么他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但是,作为法律执行机构,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考量,如果存在上述原因和结果,那么应该秉承公平正义原则处理上述纠纷,如果违背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应该作出对受害人有利的判决。
  以上三点很好的说明了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行性。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只要是理由正当、角度合适、时间允许,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可行的。但是,交通事故多样性,通过以上三点不能覆盖所有情形。在遇到考虑是否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候
总结:交通事故的频发引来了许多纠纷。其中,赔偿损失纠纷最为常见,许多人都选择这个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在第三方或者交通部门的见证下,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
      公司法的表决权应该如何确定任何一家比较正规的公司,实际上权力都不是过度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还是应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


·侵害名誉权是什么意思?
      侵害名誉权是什么意思?侵害名誉权就是自己的权益被他人进行侵犯从而毁损他人的利益。名誉,是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则是法律规......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都有哪些内容,怎么申请?
      申请征地信息公开都有哪些内容,怎么申请?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经是一种常态,公民在指定地点和网站可以随时查阅公开的政务信息。譬如,对于政府的征地信息,相关政府机关既应该主动公开......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怎么写?招标是一种买卖方式,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招标人会发出招标公告,将招标的过程工程的相关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公布。由于这是一种大宗货物的买卖,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信息......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
      从义务与附随义务有什么不同?1、产生的依据不同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


撤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可行性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