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判刑多少年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要是交通肇事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话,那么此时交通肇事逃逸判刑多少年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刑多少年
  (一)对“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置受害人于不顾,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二)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理解1、这是修订刑法增加的内容。“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实践中肇事人逃逸的目的大多是想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是怕受害方或者其他围观群众因激愤对其进行报复、殴打等。2、“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制。虽然有观点认为:应当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在实践中大多是这样。但有的肇事人并未在肇事后立即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而是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三)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追究,不顾他人安危,继续超车超速行驶的,以至又撞死撞伤人或者造成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定性1、行为人肇事后,为逃避追究而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违反交通规则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同种数罪。对此不应当实行并罚,另罪作为量刑情节来考虑。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躲避他人的拦截,横冲直撞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可能散失持放任的态度,以至又撞伤、撞死他人的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危及的不仅是交通运输安全,而且危及的是公共安全行为人后一阶段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对此,要与先前的交通肇事罪实行数罪并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后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及飙车行为是刑法修正案8被最新引入刑法的,主要惩罚醉酒驾驶行为本身,不要求有严重后果。即要构成该罪要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且只能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该罪是故意犯罪,即明知自己已经醉酒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一旦醉酒驾车构成严重后果的,或因其他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并不一定强调存在危险驾驶行为,只要有刑法规定的情节即可,如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情形。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进行处理。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的行为本身就是触犯了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此时肇事者还具有逃逸行为的话,那么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情况下是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扬州律师。
  
  
  
总结: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重新安置他们的住宿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生......


·养老保险交够15年后可以不交吗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或者退出劳动岗位之后,依然保障基本的生活水平。但如果你是在企业就业的话,则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为你参保缴费。养老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病危状态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病危状态如何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病危状态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写遗嘱来进行订立遗嘱。需要具有以下的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什么?逃避追缴欠税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


·持有假币罪的数量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一直对持有使用假币行为严厉打击,并且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标准已确定相关犯罪。可是,目前仍然有很多人对于持有多少假币构成犯罪比较疑惑。那么,持有假币罪的数量认定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


交通肇事逃逸判刑多少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