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二、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三、单位职工民事行为涉嫌犯罪民事案件一定要中止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但根据民事法律规范判断,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2、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3、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单位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即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法院应全案移送。全案移送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应采用以下移送方式处理:1)人民法院认为案件有犯罪嫌疑但不属于民事纠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2)在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嫌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已全案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案件,在上述机关侦查期间,当事人又以相同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对于中止审理的相关原因以及事项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涉嫌犯罪行为的具体调查过程中,如果还存在其它的犯罪事实的,则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行为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总结: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规定公司发工资扣什么税?
      法律规定公司发工资扣什么税?如果公司发的是税后工资,是不需要再交其它费用的,如果不是,可能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双方确立买卖关系的重要凭证。双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签署合同,因为合同一旦生效,就具备了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在具体采取处罚措施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才可以,并且采取的处罚也要法律法规事先规......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金约定也无效吗?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离职时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社保未缴纳,可以要求补缴......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土地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当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就需要对土地原使用方进行征地补偿,而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征地补偿也有所不同,还要分土地......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