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一般情况下不与辞退,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辞退: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中规定了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同时也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是不能将劳动者辞退的。
  
  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律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动者这方面是有自由的权利的,但是与此同时还应当看到的是劳动者必须要有一定的业务能力,才能够被用人单位选择,并且不是选择后就一定不会被辞退,毕竟我们国家现在没有铁饭碗了。
  
  
总结: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一般情况下不与辞退,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辞退:1、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是行政处罚的核心原则,贯穿整个行政处罚法的始终。它是现代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非营运车辆误工费有吗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要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我们大家都肯定对工作方面的事情非常关心
      我们您都肯定对工作方面的事情非常关心,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规定了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工作之前是必须要签订的,因为劳动合同是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在员工发生了......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中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一、超过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误工费一般是多少钱?
      一、误工费一般是多少钱一天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具体有哪些
      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具体有哪些?很多人对新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规定不太了解,以至于误认为是只存在一人组织的公司的规定,这就是对于相关的法规不了解导致得了。那么公司法一人公司规定具体有......


有能力员工辞退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