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仲裁的基本特点有:
  
  1、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2、便捷性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
  
  3、自愿性
  
  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除当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
  
  4、独立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5、专业性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6、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实行的本来就是一裁终局,而且撤销仲裁裁决不等于法院会主动重新审理本案,因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同时,一定要把自己其他的诉求也写清楚。可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也得有法定证据才行,无凭无证的法院根本不会支持。
  
  
总结: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一、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第60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涉嫌抢夺罪判一般判几年
      涉嫌抢夺罪判一般判几年一、抢夺罪判一般判几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


·债权债务的协议范本内容有什么?
      债权债务的协议范本内容有什么?公司破产不仅要面临着企业的倒闭,还会负债累累,所以企业的债权债务的承接转让是在一个企业破产之后被其他公司收购之后会涉及到的重要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在每......


·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
      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人抱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要收回房屋,自己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于是他们眼睛一转,决定赖着不走,看房东能奈我何。那么,当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


·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
      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一、西安市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能否申请延迟
      民事诉讼开庭时间能否申请延迟一、民事诉讼开庭时间能否申请延迟?民事诉讼开庭时间可以申请延迟,但申请延迟开庭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


·遇到非法集资找什么部门投诉?
      发生了意外我们第一时间都会报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遇见了非法集资我们不仅束手无策有些时候甚至会落入陷阱继而被犯罪嫌疑人骗了钱财或者是房产,那么这个时候非法集资找什么部门投诉呢?下面......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