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

  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并不算旷工处理。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避免旷工的约定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约定好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出现了旷工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出勤的天数比例,进行相应的扣减,劳动者每旷工一天就要扣一天的工资。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关于奖金或者是津贴的发放的制度,在整个的合同约定七都要是按照合同进行规定发放的。3.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没有涉及到关于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制度,那么关于津贴和奖金的发放制度,就要按照本企业以前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发放。关于矿工的理解,在现实生活当中,旷工的理解是要刨除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者不能暂时进行请假,而直接离职的行为。我们所说的矿工,通常是指职工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公司的公章,规章制度而履行请假的一些手续,疫情期间,员工不能上班应当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因疫情防控的原因不能上班的,是不会认定为旷工的,但如果无疫情工作无关,而自己拒不上班的,则可以认定为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可以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条件来辞退处理的。
  
  
  
总结: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因疫情原因不能上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并不算旷工处理。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不能提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


·在我国员工离职补偿代通知金怎么算?
      在我国员工离职补偿代通知金怎么算?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公证法》第二条对此作了明确的定性。股权继承公证,法律关系......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一、监外执行有案底吗?监外执行会留有案底。案底在公安机关的网站中和个人档案中都会有反映。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根据......


·民法的主体是谁?
      民法的主体是谁?在我国,民法是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统称,包括《民法典》等。这些法律和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在任何法律体系中,都包括主体和客体,那么民法的主体是谁?民法主体构成要件包括......


·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一、广西残疾赔精神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


员工疫情期间算旷工处理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