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该如何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所借的任何债务首先推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另一方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则应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应由共同财产偿还。二、一方欠的债务,离婚债务需要双方承担吗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偿还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或夫妻任何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由双方协议清偿,不分夫妻应分担的份额,即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协议不成时,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离婚对夫妻债务的承担,分为对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对个人债务的承担。其中承担个人债务,除非另一方愿意偿还,否则的话就是由欠债的一方来承担。作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此时也不得要求另一方作出清偿。从这点上来看,离婚对个人债务的承担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就有很大不同。
  
  
  
总结: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该如何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实例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范本甲方:工程欠款公司)乙方:承包商丙方:(抵偿房屋公司)鉴于: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一、公司员工被辞退有年假吗?
      一、公司员工被辞退有年假吗?公司员工被辞退的情况下,肯定是没有年假的。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


·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


·划痕险只能喷7块,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
      划痕险只能喷7块,还有别的解决方法吗在生活中,我们在买完车的第一时间就会去给自己的爱车上保险,这已然成了一个必要的步骤。那么关于划痕险只能喷7块这个问题你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就让我们......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哪些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依据的还是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


·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已颁布法律规定
      环境污染问题国家已颁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环境污染损害的处理措施,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很多人因不理解具体的法规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早在2006年我国就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环境......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