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

  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疫情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简单来说,在疫情重灾区肯定职工本人所领取到的工资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为相对应的,疫情重灾区的企业复工的时间近期肯定是确定不下来的。不过,如果企业在整个疫情期间从来就没有发过任何补贴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局投诉。
  
  
  
总结: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


·一、交通事故起诉车主还是司机?
      一、交通事故起诉车主还是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事故受害方可以选择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索赔。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保险,可以在起诉状中将侵权方......


·司法实务中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抢劫罪是司法实务中的常见、多发罪,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发生。由于抢劫类型的案件特点不断变化,认定时容易出现疑难,争议也是比较多的,那么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对于抢......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风险防范措施:1、资信调查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前,出卖人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


·现如今,买房问题已经是炙手可热了,随着时间的增长,房价也是逐
      现如今,买房问题已经是炙手可热了,随着时间的增长,房价也是逐渐的上升,丝毫也没有退怯的意思,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负担的起,这时候,会有大部分的人会考虑二手房的购买,那么,又该如何编......


·办理公证遗嘱找哪个部门
      公证遗嘱找哪个部门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您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


现在疫情工资怎么算才合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