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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逮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违规逮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违规逮捕的法律规定是没有经过检察机关的批捕的决定,同意书的话就用自己的违法的采取了这样的一种批准逮捕的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批准逮捕的权限如何划分
  
  我国法律对逮捕权限的划分,体现了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
  
  2、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一直以来这样的一种逮捕的行为,他都是由公安机关所作出的,由于这样的逮捕,他实际上对人生的一个权利是有一定的侵犯的,所以必须要在此之前的话,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这里的有关部门就是检察机关必须要有一个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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