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力制度,若现实中确因疫情致使无法实现房屋租赁目的的,租客可以请求房东予以房租减免。但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明确给予指导。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是否有权要求减免受疫情影响期间的应付租金,并不能一概而论。虽然疫情及相关防治措施本身具备不可抗力的特征,但在具体案件中将产生何种法律后果,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履行障碍与疫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因疫情或相关防治措施导致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暂时无法履行,或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履行将产生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结果时,可以通过调整租金等合同条款的方式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体标准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商定或由法院裁定。二、因疫情及相关防控措施的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该如何处理?1、如合同中有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执行。2、如合同没有有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等约定,则根据合同应适用的具体法律来确定能否援引不可抗力等规则进行协商、抗辩。无论合同是否就不可抗力等事由有明确约定,都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以便于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可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三、租赁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使用的,承租人能否要求延长租期、减免相应期间的租金或解除合同?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如果国家有明确的法律制度规定在疫情期间房东必须要免房租的话,那么房东不免房租的涉嫌违反国家的政策,关键是现在对这个问题各地都没有任何明确的文件。所以想让房东免房租的,自己得想办法跟房东沟通。
  
  
  
总结: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满16岁身份证有效期多久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我国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
      隐名股东参与企业管理可以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出资的当事人,可以确认其享有股权。隐名股东......


·涉嫌盗窃犯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与抢劫、绑架等犯罪相比,盗窃罪的人身危险性要小很多。对此,就有人在咨询那涉嫌盗......


·寻衅滋事检察院是如何解决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心是越来越浮躁了,经常有些寻衅滋事的人,那么寻衅滋事,检察院是如何解决的呢?相信您都想了解一下,我们呢,在这里就为您,整理出寻衅滋事检察院到底该如何解决的......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


·法律规定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社保停交多久失效1、医疗保险医保是存在一个医保报销待遇失效的问题的,医保由于是现收现付的制度,所以从中断后次月开始,个人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了。虽然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医保账......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