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区分酒驾和醉驾

  怎么区分酒驾和醉驾
  
  (一)认定标准不同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1、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间,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饮酒驾驶酒精量<80mg;
  
  2、醉驾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二)两者处罚标准不一样
  
  1、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酒驾和醉驾共同构成了酒后驾驶,也就是说酒后驾驶里面具体分为了酒驾和醉驾两种情况。通过对比,我们发现醉驾的情况更为严重,自然这种情况下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一些。但无论是哪种状态下的酒后驾驶,这都是我国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因此,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我们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千万不要有酒后驾驶的情况。
  
  
总结:怎么区分酒驾和醉驾(一)认定标准不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出让公司股份需要交税吗
      一般情况需要交税,原价转让不用交税。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书的遗嘱给谁保管最好
      自书的遗嘱给谁保管最好立遗嘱人可以交由律师事务所或者是公证处来进行保管。如果有值得信任的亲朋好友可以交给他们来进行保管。但是在立遗嘱前最好进行公证,这样才最有效。二、自书遗嘱自然人......


·申请刑事抗诉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刑事抗诉的理由包括什么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


·社保补缴什么时候生效?
      社保补缴什么时候生效?各地根据社保缴费划账日期不同,到账和查询日期也不同。首先,企业缴纳社保和个人缴费不同,企业是上月申报次月月头划账,月底到账。个人缴费则是当月申报,缴费,月底到......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


·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 一、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
      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一、工伤六级复发走哪些程序?1、提供当时工伤的相关材料。劳动部门发放的工伤证、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2、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


怎么区分酒驾和醉驾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