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没有能够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即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只有作为仲裁的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撤销,其他人都不可以。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时间上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当事人在上述期间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自愿放弃了此项维护其利益的权利,不能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书中所确定的实体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此期限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注意的是,基层法院没有权利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必须是中级法院才可以。4、应符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法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仲裁裁决处理了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争议,或者所裁决的争议事项系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事项;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违法犯罪情形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变造的;等等。很多时候因为双方的协议达不成一致,自认为比较亏的一方会申请法律上的援助,比如说是劳动仲裁,不过后期双方再次协议最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但是劳动仲裁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不过需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否则法院不进行受理。
  
  
  
总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即丧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什么?拘役羁押1日折抵刑期的规定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


·一、离婚后哪些财产不会被分走?
      一、离婚后哪些财产不会被分走?一般来讲,夫妻离婚的时候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部分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过,对于股权的话,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场交通事故不仅会为车辆本身造成伤害,严重的情况还会导致车辆中的人受到伤害。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下......


·签订合同的时候怎样审查合同效力
      很多经济活动往来都需要当事人签订合同,而只有合同生效了,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要注意审查合同效力。具体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怎样审查合同效力呢?此外,合同并不是一经......


·检察院不批捕的可能性大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的可能性大吗?可能性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不批准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交由其中的一方,也就是说跟着一方居住,那么另一方如果想要看看孩子的话,在离婚之前也会双方协商好探视权的问题,一般是一个月几次的标准,但是如果遇到对方不......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间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