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矛盾纠纷最后导致了行政处罚,但是有的时候会有人因为畏惧行政拘留而逃走。那么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对于不同的情况公安机关会进行不同的处罚,在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和解释。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那人逃跑了,抓不到的话。就无法对其进行拘留和处罚。如果伱被判定为轻伤的话。对于对方你可以有要求刑拘和赔偿的责任。就牵涉到了刑事责任。可以对对方进行判刑的。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涉及到被行政拘留人逃跑后如何处理的规定。但并不会因为逃跑而放弃处罚,仍然要由公安机关抓住后依法处罚。另外,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面对相应的情况不至于束手无策,而是通过本文的相关事项来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规定。对于没有执行行政处罚就逃跑的违法人员也不会逍遥法外,最后对他也会有相应的处罚,而不会对他置之不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矛盾纠纷最后导致了行政处罚,但是有的时候会有人因为畏惧行政拘留而逃走。那么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普通员工单位社保费用是多少
      在一般的用人单位中国,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劳动者除了可以领到由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以外,同时还为上班的劳动者缴纳一部分的单位社保费用(社保费用是参加社保并完成交费的行为),因为劳动......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
      不管是对怎么样的犯罪,首先要先对嫌疑人的行为作出了认定,确认构成了犯罪之后才能作出处罚。对敲诈勒索罪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罪名不同,实际的认定与处罚也不一样。那到底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通常用人单位需要为在职职工购买五险一金,而这其中就会包括工伤保险,在职工遭受了工伤损害之后,就可以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今不少单位的职工中还是有部分农民工,......


·宣布破产需要什么条件2023
      宣布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


·离婚农民的孩子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现在一些感情破裂的农民夫妻,也选择离婚来结束感情。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确定好孩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等。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主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也是为人父母的义务。......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盖人力资源章是否有效?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