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
  
  2、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补正。
  
  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书证。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制,但复制件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书证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取证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对所提取的物证要开具物品清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4、案件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出具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由执法人员提交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书面核审。
  
  5、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接到执法人员提交的核审材料后,应当登记,并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核审。
  
  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与执法人员就有关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给予较轻处罚的,报请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决定;给予较重处罚的,报请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或者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召集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必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
  
  (2)违法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和日期。
  
  二、住建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什么?
  
  1、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3、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执法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住建局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经营的,会首先进行立案。然后派出工作人员收集证据,落实建筑企业违法违规情况。之后,经过复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就是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的基本环节。如果是走简易程序的话,住建局可以当场进行罚款。
  
  
总结: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一、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于发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养老保险的标准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的标准问题,主要是以农村户籍的居民而设定的养老保险制度,但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特越来越重视,凡是年满60周岁的,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对于养......


·小孩上初中,在学校里受伤了,学校应该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么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么众所周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关押起来的。有人就问过我们,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想要关押,那么是否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了?这个问题,......


·决水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同放火一样,决水也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犯罪方法。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


·被辞退后工资什么时候结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


·房屋所有人和房屋权利人的区别
      我们在购房时可能都会遇到一些相关的问题,就比如房屋所有人以及房屋权利人的相关区别,其实这个时候并不能够分清,那么小编,有必要就跟您讲述一下了,根据有关的说法,房屋所有人是指房产证上......


住建局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