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相信您都了解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确定好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会议资料,并通知到所有股东,在清点完到场人数签字后,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还需要律师见证,股东审议及表决签字,最后则是发文披露会议结果。
  
  
总结: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1、有限公司(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
      个人的房子产权到期了咋办?个人住宅房屋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不是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续期。非住宅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


·财产保险理赔材料需要哪些单证?
      财产保险理赔材料需要哪些单证?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有什么影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的影响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
      哪些情形下交通事故免除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国家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就非常知晓,然而有一种类似于社保的企业年金估计听说过的人很少,这是一种补充社保的养老金计划,一般它不是强制要求企业购买,而是企业自行选择购......


·监事会权利与义务
      监事会权利与义务一、什么是监事会,其作用是什么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


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