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
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在申请进行了商标注册,获得了商标权之后,所有人也不能说就安枕无忧了,此时还要预防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呢?这是需要商标所有权人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1、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2、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上述1、2两种情形中,依法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在上述3、4两种情形中,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在上述3、4、5三种情形中,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二、注册商标撤销后怎么办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一旦被撤销之后,势必对商标所有权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对于商标所有权人来讲,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避免注册商标最终出现被撤销的情况。至于商标被撤销之后该怎么办,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在申请进行了商标注册,获得了商标权之后,所有人也不能说就安枕无忧了,此时还要预防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企业要怎么支付员工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企业要怎么支付员工工资呢?企业在支付工资时有法定的方式吗,发工资一定要有工资条吗?关于这些......
·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如果是实施征收拆迁的,经法院批准的,强拆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
·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男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问题,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并体现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在质保期到后才发生的支付行为;后者则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物权法》将被废止。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哪些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中有对应规定。与农村地区不同的是,在城镇以上的地区购买房屋之后,就......
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