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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近段时间以来,娱乐圈嫖娼的事件不断出现,直接引发的后果对于名人来说也比较严重,甚至给他们的事业带来巨大冲击,那么,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嫖娼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文章吧!
  
  一、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二、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文章内容的阅读,相信您对于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应改已经有所了解,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思想比较开放,卖淫甚至在他们有些国家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在我国嫖娼是违法的,是不被允许的,但还不至于构成犯罪,一旦被抓到嫖娼会被罚款、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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