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保险费如何规定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仅我们的人身和我们使用的食物需要购买保险,比如航空意外险,医疗保险,家具保险,汽车保险等,工程建设其实也需要保险的,而工程建设期间所需要的保险费用,称之为工程保险费,那么工程保险费是如何规定和计算的呢?
   一、概述
  工程保险费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分别以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算。民用建筑(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其他建筑(工业厂房、仓库、道路、码头、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等)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六,安装工程(农业、工业、机械、电子、电器、纺织、矿山、石油、化学及钢铁工业、钢结构桥梁)占建筑工程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六。
   二、保险费的确定
   影响因素
  1)2)3)保险费率。
   风险因素
  1)工程的性质和总造价;
  2)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包括施工方法和建筑高度等;
  3)施工期限,包括施工期的长短和季节、试车期的长短、保证期长短及责任范围;
  4)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及发生巨灾的可能性;
  5)承包商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和经验,是否从事过类似工程,对施工组织的水平和现场安全管理的能力,以及以往承包工程的损失记录;
  6)同类工程以往的损失记录;
  7)被保险人要求提供的保障范围,包括特殊风险扩展及其危险性大小;
  8)最大可能损失程度;
  9)每次事故免赔额的设定;
  10)特种危险赔偿限额的设定;
  11)如果工程的保险金额巨大,必须对外进行分保时,则还应考虑有关分保市场的行情。
   三、不赔偿范围
  1、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 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10、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同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四、计算方式
   分别计算
  ① 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② 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③ 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
  ④ 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⑤ 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一揽子计算
  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建筑施工时所使用的机器,机械的保险费,工程使用的物料的保险费,等等。这里称之为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单位切记,一定要在建筑施工之前购买保险费,用以规避风险,不然事故发生,损失巨大。
  
  
  
总结: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仅我们的人身和我们使用的食物需要购买保险,比如航空意外险,医疗保险,家具保险,汽车保险等,工程建设其实也需要保险的,而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这给我们的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空气质量直线下降、生活用水严重污染、全球变暖、泥石流灾害以及土地荒漠化等等,那么,造成中国环境污染......


·一个人死后财产分割顺序是怎样的(一)先遵从遗嘱继
      一个人死后财产分割顺序是怎样的(一)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川沙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关于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2、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经营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2、公司经营不善,宣告破产,可申请注销;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到期或者其他的解散事由;4、公司合并、......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城市道路工程是重要的市政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的畅通与否及行车的安全。当道路工程施工结束后,有关部门会组织对其质量验收,进行质量......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要一起偿还吗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


工程保险费如何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