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规定的保险原则应该是怎样的

  一、我国规定的保险原则应该是怎样的?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3、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
  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二、保险 (契约经济关系)
  保险(Insurance或缩写为insur),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相信您能够看出来,保险原则总体来说包括以上四个部分,比如诚信,损失补偿等原则,可是如果要细分到各个不同类别的保险的话,每一种保险项目都有着不同的保险原则。平时在生活当中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能力,购买一份真正合适自己的保险是有利无弊的。
  
  
  
总结:一、我国规定的保险原则应该是怎样的?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正常的话
      解除劳动合同备案需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正常的话5个工作日就行,备案不是必须的,这是用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备案,也不影响合法劳动合同的效力,产生不利后果由用工方承担。当然,如果你......


·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购房政策做了哪些新的调整?
      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房价一直居高不下,让有购房需求的人望而却步,而且房价一直在涨,购房需求也在增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房价问题上也不断的出新政策,以缓解因房价过高造成的供需不平衡,同......


·微信被骗500报警可以吗
      微信被骗500报警可以吗一、微信被骗500报警可以吗微信被骗了500块钱可以报警的,但是500元太少不够立案条件。二、微信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


·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人们说的破坏公私财物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律中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要达到......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
      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一、农村车祸误工工资证明需要开吗?是需要开的;农村居民遭遇车祸导致收入减少的,可以向肇事方追讨误工费,这需要提供误工方面的证据。如果有工作单位,就......


·过继子女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过继子女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我国规定的保险原则应该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