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1、尽量慎买“三证不全”房产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慎重选择是关键,建议慎买“三证不全”房产。现实中的“三证不全”,或者是丢失造成的,或者是当时未全部办出造成的,或者是无法办理造成的。现在的房产交易多因中介参与证件审核,故无法办理的“三证不全”房产上市的情形已不多,一般纠纷多发生于“三证”丢失或当时未办出情形。夜长梦多,房价上下波动的市场风险常在,若“三证”丢失或未办出,要想完成房产交易势必得等“三证”补办完成或全部办出,这期间定会间隔一段时间,短则月余,长则数月。如果此期间,房价发生猛涨或暴跌,均会诱发大量的违约行为,故“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建议购房者尽量谨慎选择“三证不全”房产,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风险发生概率。2、尽力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民法典》规定之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支付违约金及定金等多种形态。一旦遭遇对方违约、纠纷不可避免时,作为购房者理应保持冷静思考,理性分析实时利弊因素,或选择诉讼,或选择调解,或先诉讼后调解,或先调解后诉讼,或要求继续履行,或要求赔偿损失,或要求支付违约金……尽力选择一种既能迅速解决纠纷,又能最大限度争取利益的解决方式,提高纠纷化解效率,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尴尬局面的出现。
  二、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往往会签一份房屋买卖意向书。较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意向书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房屋情况等条款内容的约定相对粗线条,无法全面约束当事人及防范交易风险。所以建议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意向书后尽快上网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目前杭州实行透明售房制度,一旦上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售房网系统即有了该套房产交易的记录,除非买方同意取消第一交易的情况下,该套房产无法进行第二次销售,这样就有效防范了“一房二卖”现象出现。当然,《民法典》2007年10月1日施行后,购房者亦可选择向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防范“一房二卖”,最大限度保障交易安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谨慎对待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尤其是房产面积、装修、设施等,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房产交付时间及方式,逾期付款或交房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建议购房者合理评估自身偿付能力,量力而行,避免草率约定日后或许无法及时完成的条款,减少违约风险。人一辈子都在为买房而奋斗攒钱,买个房子是很不容易的,不仅之前要拼命挣钱,等到了买房的时候要注意很多的事项。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如何避免购房风险”以及“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参考一下。只有在买房的时候尽量留意一下,或者提前咨询一下律师,考虑房屋价格、配套、交通等各项因素,才能够让自己买到好房子。
  
  
  
总结: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1、尽量慎买“三证不全”房产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慎重选择是关键,建议慎买“三证不全”房产。现实中的“三证不全”,或者是丢失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村里的房子怎么写遗嘱才能有效
      村里的房子怎么写遗嘱才能有效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都要检查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都要检查什么?建筑单位有组织施工、进行监管、严格把握质量的责任。物业单位应协助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使建筑单位在技术、质量、人员操作方面严格遵......


·上海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除需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需写明处理纠纷的方法,一般来说,还会签署一份仲裁协议。在发生纠纷后,劳动者可以凭借仲裁协议,带齐相关资料申......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办理韩国签证所需材料主要有哪些?
      办理韩国签证所需材料主要有哪些一、办理韩国签证所需材料主要有哪些?基本材料是护照、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其他材料都是根据申请人的自身情况还有申请人申请的签证类型决定的,......


·法院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