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 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能力等综合考虑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且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条件及个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后,不得在本医院以外的任何单位兼职或坐诊。如有发现,轻者处罚,重者单位有权将其辞退,其在外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乙方享受聘用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按双方约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经营、人事、财务、薪酬等项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应服从领导,团结合作,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为此乙方应表示无异议。   
  
  八、聘用期第 月,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聘用期间若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离职,要 ?如数退还甲方为乙方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意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
总结: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


·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有的人不仅会在结婚之前,将婚前财产做出一个公证,甚至在结婚之后,也想要进行婚后财产的公证。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进行婚后财产公......


·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


·办个遗嘱多久能下来
      大概十五个工作日。因此遗产继承公证如果不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


·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2023
      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2023一、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
      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的定义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享有代位权的,那么您知道什么是代位权吗?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时候有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