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一)订立。公司在招用员工时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员工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可采用签收送达或邮寄送达,自寄交之日为送达之日)。
  
  (三)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订手续。
  
  (四)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时,由于法定情形导致合同应当续延的,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为止。
  
  (五)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并按期办理终止手续。
  
  三、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一)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三)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四)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五)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六)员工奖励、处罚台账;
  
  (七)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已经终止或者解除的劳动合同,自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年内不得销毁。
  
  四、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规定
  
  为准。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管理内容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以上几个方面,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在上劳动法之前,老师会准备劳动合同管理课件。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管理的主要是好听的签订、变更、解除以及续订等事项。
  
  
总结: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公司按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办理唐山无抵押免担保贷款?
      如何办理唐山无抵押免担保贷款?一、什么是贷款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


·公司上市要求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要求什么条件?(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


·新公司法认缴资本的定义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认缴资本的定义是什么?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同意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认购下来的股本总额。这个概念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


·司法鉴定只看病历吗,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纠纷出现后,有许多的相关案件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能够让法院更加清楚的得知事件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程序,但其实大部分人对于司法鉴定的内容是不了解的,大部分人认为医疗纠纷问......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多久?
      起诉离婚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冻结财产的,法院会允许执行。一般财产的冻结期限不会超过半年,诉讼判决以及案件的的审理结束冻结的财产应该就可以解冻。当然这其中必须包括当事人的离婚不含有......


·股东退出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股东退出情况说明需要写吗?股东退出是必须要写情况说明的从而把退出的理由注明清楚,这样才能按流程来进行办理退出手续。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