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夫妻在结婚之后都会共同购买房屋或者在婚前出资买房,那么房屋就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发生离婚,就会产生很多相关的问题,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离婚房屋过户费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二、在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另外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关于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从中可以看出过户费用包括两大类:税费、其他费用。税费包括了契税和印花税;其他费用包括了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此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在过户双方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
总结:夫妻在结婚之后都会共同购买房屋或者在婚前出资买房,那么房屋就作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发生离婚,就会产生很多相关的问题,可能很多朋友不知道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一、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吗?是可以的;(一)、仲裁裁决有两种,一是商事仲裁,二是劳动仲裁。无论是哪一种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都......


·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
      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一、有劳务合同公司会随便辞退员工吗?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犯罪中止和故意杀人可以同时适用吗?
      犯罪中止和故意杀人可以同时适用吗?犯罪中止不仅要求行为人依据自己的意志放弃犯罪,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


·索要误工费的条件是什么?
      索要误工费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省高院关与醉驾免处规定是什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


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