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2、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4、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执法人员需要将鉴定事宜交由有权机构,然后鉴定人员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流程审理案件。由于该鉴定结果关系着多方的利益,故而若当事人发现鉴定不符合规范,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总结: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对于劳动者来讲,此时就应该了解一些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那么劳动者与企业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怎么办?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怎么办?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关于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固定期限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方面所签订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


·一、出租人违约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一、出租人违约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吗?可以要求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


·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


·他项权证取消了吗??
      他项权证取消了吗??他项权证怎么登记?他项权证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其实是非常的常见的,但是我们您又对他项权证的问题都会很陌生。但是我们您现在都知道我们国家早就在很早之前就对他项权证进......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