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请求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实践限度内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就赔偿的数额、标准等协商一致。人们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时限也要遵循国家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一旦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限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下面我们向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时限的具体规定。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决定:
  
  1、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或者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依法予以维持;
  
  2、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重新决定;
  
  3、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查清事实后依法重新决定;
  
  4、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决定。
  
  每个人在受到相关国家机关侵害的时候都要及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人依法办事。
  
  
总结:国家赔偿的请求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实践限度内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就赔偿的数额、标准等协商一致。人们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县××路17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于××年××月××日收到你会转来的申请人××县××有限......


·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一、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非法集资代位权如何行使?
      实践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很常见的。法律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代位权的行使。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无法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自己的代位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


·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一、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有几种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第三方实......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贸易合同是进口方和出口方签订的规定了双方可行使权利和要履行义务的契约,贸易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之后、在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贸易合同涉及到的物品和资金数额较......


人民法院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审理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