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
  
  (一)迁坟注意事项: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补助;逾期未迁者,由用地单位代为处理。
  
  2、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3、烈士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部门处理。
  
  (二)迁坟补偿标准参考:
  
  1、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2、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
  
  3、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
  
  综上所述,国家各地区修路征地迁坟补偿标准大致在400元—2000元之间,沿海地区迁坟补偿标准相对会高些,但因资料缺乏,无法一一呈现。
  
  (三)附:迁坟补偿协议书需完善以下资料:
  
  协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事由;
  
  2、补偿标准;
  
  3、补偿范围;
  
  4、补偿内容及数量;
  
  5、补偿金额;
  
  6、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7、坟墓的迁移时间;
  
  8、法律责任等。
  
  9、协议的份数;
  
  10、合同签订日期等。
  
  另每份合同须有合同编号(仲拆字号)。
  
  现状地形图:指目前拆迁的现状地形图,在现状地形图上勾画出拆迁补偿的范围,经办人员、户主需签名。
  
  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须拿原件进行复印,经办人员需签名。
  
  坟墓权属证明:在现状地形图上加盖村小组公章证明权属。
  
  拆迁补偿核准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拆迁办→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付款申请审批表:户主签名,户主须同时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审核、审批部门及领导签名顺序:户主→业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财经办→管委会领导)。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的具体金额标准是不一样的。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另外目前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极严,如果征用耕地,首先应看建设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部门举报。
总结: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一)迁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生活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认为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轻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接下来......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


·妻子怀孕后监护人是丈夫吗
      妻子怀孕后监护人是丈夫吗?妻子怀孕后监护人也不是丈夫,如果妻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需要监护人.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后,第一监护人应该是丈夫。法律上规定的被监......


·故意伤害致轻伤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故意伤害致轻伤属于告诉才处理吗一、故意伤害致轻伤属于告诉才处理吗?故意伤害致轻伤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类:1、刑法第246......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投资了大量的资金对防洪抗灾的水利工程加强建设,水利工程的大量兴建一方面减少了因洪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洪灾频发地区人民大生命财产安全,可见这......


·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吗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吗?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除法律规定的需要备案的合同除外,一般合同生效的条件是:(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