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信用卡诈骗犯罪当中,除了有恶意透支外,还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其实对银行来讲都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一种侵犯。而此时在追究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之后,是否还需要偿还银行的钱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您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1、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该还的钱还是要还。即使被判死刑,也会变卖其遗留财产偿还生前债务。
  
  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时候,此时追究的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不能因为承担了刑事方面的责任,就免除了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当然要是能够积极的偿还欠款的话,那此时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适当考虑,这是有机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总结:信用卡诈骗犯罪当中,除了有恶意透支外,还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其实对银行来讲都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一种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诉讼法拘留释放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会轻易的就能够被释放的,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到最终却又被释放的这种状况是很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的结果的。而且拘留以后又释放肯定是因为发生了一些......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有扶养义务的被害人及其所需要扶养的人和行为人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主体。被扶养人一般包括:1、丧失劳......


·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有哪些?一、私募股权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
      中国刑法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怎么立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


·拒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拒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


·离婚后如何逃避孩子抚养费?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孩子降落在这个世界上以后,孩子的父母是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进行抚养的。抚养义务不会随着夫妻双方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夫妻离婚了,都必须对孩子......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