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对商法的规定有哪些?

  商法的是针对商事主体而言的,相较于民法来说商法也是特别法,所以在使用的时候自然也是商法优先使用,关于民法总则当中的商法的规定只是对商法的一种概括性的规定,例如原则、概念等问题,以下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民法总则对商法的规定。
  一、对商事主体的界定
  在我国,商主体不存在法定概念,在学理上也存不同的定义。商主体,是依商法规定从事营利性营业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商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依赖于商事主体的营业活动。从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历史源头来看,没有商人就没有商法的,也不会产生商事法律关系,商事主体是商事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开启商事法律活动具有“发动机”的意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法系、同一法系的国家,商主体的表现形态颇不一样。在现代商法上,商事主体指的是企业。” 从商事主体的表现形态上讲,以商主体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商主体为商个人、商合伙、商法人。其中商个人具体表现为商自然人,笔者认为在实践中表现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商合伙具体指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和合伙企业;商法人具体表现为公司,呈现为民营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
  二、在民法总则中构造商事主体制度规范的基本方法
  将民商事主体制度如何确立下来,形成纸面上的规范,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所在。这个确立和形成需要符合民商法的理念和精神,也要符合法典编纂的体系,还要回应我国民商事主体实践的要求和发展,体现我国的时代生活秩序特征,更要符合立法的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
  三、民法总则草案及现行法种关于商事主体的规范
  (一)有关商个人规范的构造在民法通则中,在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的第四节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节规定了个人合伙。在专家稿中,第二章自然人第五节规定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种商主体。(二)有关商法人规范的构造在民法通则中,在第三章法人的第一节规定了法人的一般规定,第二节规定了企业法人。在专家稿中,第三章法人第一节规定了法人的一般规定,第二节规定了社团法人,其中指出营利法人指的是企业法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对于营利性社团法人的登记采用的“商事登记”、“商事账簿”,规定了社团法人的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及监督机关。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民法总则对商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民法也好还是商法也好,其主体都是民事主体,都需要我们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只不过对于商法来说更有力的并且更能囊括的还是民法的范畴。
  
  
  
总结:商法的是针对商事主体而言的,相较于民法来说商法也是特别法,所以在使用的时候自然也是商法优先使用,关于民法总则当中的商法的规定只是对商法的一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
      一、结婚是诉讼时效中止事由不?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


·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深圳户口个人参加社保条件如下:具有深圳户口居民且年满18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属下列情形之一,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综合医......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的合法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是指对于土地可以依法行使使用权的一种权利,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需要申请才能得到的,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更是每个土地使用者关心的事,特别是工业或者服务业的土地使用,对于整......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2023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


·一、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
      一、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民法总则对商法的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