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绿化对于每个城市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绿化面积越高,那就意味着这个城市可能环境会治理得更加好。也正是因为这样,各个省份都会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建设。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想要知道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园林绿化工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1、绿化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
  
  2、分项工程的名称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工程、和栽植工程。
  
  3、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绿化工程,均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园林绿化工质量评定标准的等级
  
  本标准的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优良”、“合格”和“整改 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点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的50% 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3、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整改使其合格。
  
  首先,关于江苏省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是需要对单位工程以及分项工程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的。其次就是质量检测的结果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优良合格,还有就是整改合格。当然,每一个评定结果,都需要具体的内容来判断的。
  
  
总结: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绿化对于每个城市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绿化面积越高,那就意味着这个城市可能环境会治理得更加好。也正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常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可以索赔的。这时,就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


·意外保险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意外保险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内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应该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每年其实都有不少因为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而引起的民事纠纷,而且有绝大多数的高空坠物完全都是人为操作的。这些人连最起码的拒绝高空抛物都做不到,又何以指望在车辆受损的情况下主动承认该物......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
      合同法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一、民法典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一方违约没写违约金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流程是什么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流程是什么1、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