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在日常生活中,权益侵害等民事赔偿案件是时有发生的,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率,也使得更多的人在受到侵害之后,可以通过诉讼得到司法救济,故而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中规定了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一、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1、海事和海商,最简易的界定就是:海事是以“船”为中心;海商是以“货”为中心。海难救助费显然是为了“船”,属于海事。共同海损纠纷是货物损失纠纷,属于海商。
  
  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指港口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还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这属于专属管辖。即应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管辖。
  
  二、海事纠纷的案件有哪些?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判断海事、商事事件的根本是事件的发生是由于船海事源于货,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找出案件发生的缘由,但是这两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故而是较为难易判断的。故而若当事人希望得到救济,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总结: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在日常生活中,权益侵害等民事赔偿案件是时有发生的,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率,也使得更多的人在受到侵害之后,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再起诉财产分割?一年以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


·辽宁司法厅公告司法鉴定的通知内容有什么?
      身为中国公民,除了要清楚国家的每一项重要的政策之外,更要对于自己所在的生活的城市的相关政策也要有所了解,今天,我们就从辽宁这个城市来给您分析,讲讲关于辽宁司法厅公告司法鉴定的通知内......


·管辖
      管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


·没办离婚手续,协议离婚财产生效吗?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应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都会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在离婚协议书中,将共同的财产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协议一经签订就......


·残疾赔偿金含哪些内容?
      残疾赔偿金含哪些内容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都包括什么?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