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此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确定。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在《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是没有反诉的说法的,反诉是在审理刑事案件时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条件来确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般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总结: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此时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确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购买的时候多多少
      在购买的时候多多少少需要承担一些风险,就包括开发商一房二卖、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证等等。这些风险都是有可能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因此有的人在购房之前就想搞清楚有没有办法可以规避......


·坊子区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坊子区属于山东潍坊市的东南部,属于山东省潍坊市的市辖区,近日来坊子区的各行政机关在官网上公布了事关民生的一些相关信息,坊子区当地的市民们想要知道的一些问题基本上在官网上都能够查询得......


·湖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乱签合同有责任吗公司的法人代表代替公司所行使的任何一项职权,都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因此可以说很少有公司的法人代表在签订合同或者行使其他一些重大事项的时候独断专行的,......


·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购买集资房的可能所需要支付的房价比购买商品房的低很多,但购房者也要看到其他方面,比如集资房的转让受到了限制等等。与此同时,集资房买卖也是会存在风险的,那到底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我......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


女方起诉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反诉怎么判决?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