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吗?

  网络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有些时候我们都无法去区分它,关于这一现象,我们从传销入手来看看,到底传销是只有一种方式吗,关于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很多人因为它披上了网络的外衣而放松警惕,步步走入陷阱。封闭场所、洗脑课程、如同拘禁的人身控制……说到这些,你一定能一眼认出它——传销!但是你知道吗,新型的传销模式正借助网络“还魂”。尤其是打着“多级分销”“微商”“电商”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不断蔓延,时刻“请君入瓮”近日,一美容院老板杨女士收到微信好友推送的信息,称现资产的拥有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解冻巨额海外民族资产,只需128元申报项目会员并集齐3000人就可得到高额回报。心动的杨女士从申请人主动转变为召集者并建立新的微信小群吸引群友被骗数千人。诈骗团伙也是利用“民族资产解冻”的名义在全国各地行骗,受害者高达六七万人,金额高达几千万元。其实这是一个在中国流行了几十年的骗局,如今披上了网络的外衣让人们难以辨别,极易上当受骗。下面我们就带你一一识破网络传销的新花样。一、假借购物商城网站,采用多级分销的形式,将“拉人头”作为体系内人员盈利的主要模式,正是国家《禁止传销条例》中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二、歪曲“营销”概念,假借“金融创新”。打着“虚拟货币”“金融互助”“微商”“爱心慈善”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三、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四、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为噱头,通过加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五、以创业、投资为由头实施网络传销活动。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诱饵,欺骗、引诱上当。六、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群众上当受骗。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生活当中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吗的相关资料,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知道网络金融诈骗的形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区分出来的,有些只是披上了传销的外套,所以说不管是传销也好还是其他形式的网络诈骗也好,只要离不开网络这两个字或者说都是能构成诈骗的要件,那么就肯定是网络金融诈骗。
  
  
  
总结:网络诈骗的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有些时候我们都无法去区分它,关于这一现象,我们从传销入手来看看,到底传销是只有一种方式吗,关于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起诉离婚开庭后没下判决书可以不签字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和平分手,认为这样的感情已经没办法维系,决定以离婚来解决这段感情,并且对于一些财产的分割等离婚的敏感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商量,还有一种是......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最轻判几年?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新闻,这类犯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国家应该重点打击。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标准,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有哪些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有哪些?水利水电工程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水利水电关系着国计民生,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政府对于水利水电工程......


·法律规定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
      离职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你在职......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缔约主体均应严格遵守的原则。它主要有以下几点:1、平等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


传销是网络金融诈骗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