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质权能够对抗留置权的权利吗?

  质权能够对抗留置权的权利吗? 一、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二、质权 能否对抗留置权的权利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因此质权不能对抗留置权。
   二、不能对抗留置权的原因
  对方当事人行使抗辩权对的留置权抗辩时,就只能依据相应的合同法律而不能依据物权法。因为,债权人依据合同对该物付出了劳务,使货物发生位移或升值并产生劳务费用和其他费用,请求返还该货物只能依据合同并支付上述费用。不依据合同也不支付上述费用却以所有权进行抗辩,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留置权赖以存在的基础不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而是留置物与债权人的债权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不会因留置物所有人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以所有权来对抗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行使留置权的,不能不说是对留置权的认识陷入了误区。
  为了充分发挥留置权制度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去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将民法的善意取得引入到留置权制度中来。目的在于扩大留置物的范围。该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对于留置权的抗辩只能依据相应的合同,但是不能在物权的基础上。从一般角度得出了结论,这表明了法律保护留置权这个法定担保物权的保护,因此,所有权一般情况下不能对抗留置权。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质权能够对抗留置权的权利的解析,希望能够帮到您,
总结:质权能够对抗留置权的权利吗?一、留置权的效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较为常见,主要是驾驶员或相关的行人违规造成这类案件的发生。我国对这类案件有一定的处罚规定,那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就这类交通事故......


·被警察传唤不去是否可以?
      被警察传唤不去是否可以被警察传唤不去是不可以的,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一、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赌钱帐没有借条不还的,可以提供转账记录或者其它的证据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


·新交规加大对饮酒和醉驾的处罚依然挡不住人们的侥幸心理
      新交规加大对饮酒和醉驾的处罚依然挡不住人们的侥幸心理,一方面以为查不到自己头上,更有甚者相信坊间传言“酒驾三年后先考试满五年后可以发证”。那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醉驾三年后先考试满五年......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判决和裁定的区别都有哪些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刑事程序问题主要有:诉讼期限的延展;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驳回起诉;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定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针对执行中......


·宣告婚姻无效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能否上诉?
      宣告婚姻无效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能否上诉?宣告婚姻无效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能上诉,身份关系不能上诉,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上诉。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


质权能够对抗留置权的权利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