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何处理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何处理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样可能涉及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问题,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的商业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广义上的广告,包括媒体广告、招贴广告、售楼书、开发商在现场制作的广告牌以及通过样板房来进行的销售宣传。其中媒体广告包括纸质媒体,如报刊杂志等主要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发布的印刷广告;包括广播电视媒体,如广播台、电视台以视听音像形式发布的广告;还包括网络媒体。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走进千家万户,通过网络媒体来对商品进行宣传受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的青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证明商品房虚假广告
  购房者为了让开发商承担商品房虚假广告的责任,必须证明以下四个方面:1、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现实中开发商发布商品房虚假广告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购房者必须谨慎对待商品房广告。如果入住后,发现购买的房子和房产广告中作出的承诺不一样,那么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购房者尤其注意应当在及时全面地搜集证据,不然法官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支持购房者的主张。
  
  
  
总结: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何处理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样可能涉及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问题,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合同期满不续签离职手续怎么办理?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单位不......


·在我国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证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相比,肯定起诉离婚是涉及到庭审程序的。所以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没有办法协商一致想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又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什么情......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方式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占有率是较高的,但是一般诉讼当事人是不了解下噶滚法律知识,或者没有时间处理诉讼案件的,故而需要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案件,委托......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诉讼财产责任保险作为一个新的保险,在现实生活中还不被人们所了解。同样作为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几乎可以说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但是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说是土地的确实拥有者,所以,如果在......


房子和房产广告不一致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