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下发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通过以上程序,您就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了。
  二、购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可以分为签订认购书、签订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几个步骤。其中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注意: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还需注意的是,在未办理产权证之前,搬入新房并不意味着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您还需要敦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者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有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这条操作流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惟有按这样按部就班,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的商品在发生问题时,让您有备无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购房者与卖房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就需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由于很多人对购房流程不了解,导致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相关纠纷,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总结: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代通知金按什么标准给
      代通知金按什么标准给企业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什么是......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
      企业发行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一、中期票据额度最高是多少?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发行......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当中,有的时候会出现经济补偿金,而有的情况下又是赔偿金。到底这二者是否是一回事呢?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经济补偿金和......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什么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


·退赃后还算盗窃吗
      盗窃属于我国的法定刑之一,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或者是入户盗窃,以及携带凶器盗窃等行为,都是盗窃罪......


·公司法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有啥风险?
      公司法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有啥风险法人不一定要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大股东、小股东,也可以是股东聘请的经理,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的授权,行使公司的权利,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出了......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