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却也伴随着违法的风险。那么,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下文是关于假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假合同生效吗?
  
  假合同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一方根据自己利益伪造的(单方签订的)、无中生有的属虚假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双方不根据法律程序签订的属于无效合同,不一定是虚假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假合同的表现形式
  
  1、以高额回扣作诱饵。
  
  为了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骗取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遵循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原则,给对方以高额回扣作诱饵,如金钱、汽车、不动产、股票、金首饰等,有的甚至施以美色和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服务,诱骗对方签订合同。
  
  2、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在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
  
  如购进物品价格低、给对方的利润高、紧缺的原料保证供应、产品保证销售等等。其实,在这些优厚条款的背后,是骗取钱物或掩盖着另一个非法合同。
  
  3、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
  
  从假合同的数量上看,假合同的主体大多数是一些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机构的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制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诱使对方上当。
  
  4、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
  
  为了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在大量的优厚条款中,往往隐藏着制订得十分苛刻的个别条款。如达不到的规格、精度、纯度质量标准,根本不能执行的交货日期,大于利润的运费,无法加工的式样等。合同一旦不能执行,便控告对方违约,借以达到骗取钱物或罚金的目的。
  
  5、异地签订合同。
  
  为了弄假成真,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对方人地两生,不知道自己底细的弱点,在异地签订合同,一旦得手便隐匿身份,使对方难以发现。
  
  6、成交多为新客户。
  
  一般说来,在老客户中,由于双方比较信任和熟悉,在长期的交往中建立了互相依赖的经济关系,不会以签订假合同来欺骗对方。而不法分子与新客户签约往往干的是一锤子买卖,一旦达到目的便马上和签约人脱钩。
  
  7、利用各种关系蒙蔽对手。
  
  为了使对方信任自己,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老战友、老同学、老上级、老部下,以及各种亲属关系,使对方在心理上丧失应有的警惕,在亲切、和谐的氛围中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假合同生效吗?答案是是假合同按法律规定是不具有生效条件的。假合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当事人稍不仔细,就会带来莫大的损失。我们要学会拥有一双火眼金睛来辨识生活中事物的真真假假,不违法不犯法,才能更好的生活。
  
  
总结: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假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签订假合同只会影响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假合同虽然在最初会给对方带来生活的甜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2023年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一、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什么?车辆五年没检的规定是超过一定的时间没有年检的话,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的话是会被扣除一次性记三分的,当然这个分数是可以累计进行计......


·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
      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一、损害赔偿诉讼是什么意思?损害赔偿诉讼是指是指因违约行为或者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诉讼是民事诉讼中一种较为常见的诉讼类型。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很多时候男女在有结婚打算的前提下,可能才会考虑到买房,但由于
      很多时候男女在有结婚打算的前提下,可能才会考虑到买房,但由于资金有限,往往也不可能说是一次性全款购房,因而选择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就比较多。而这样的情况下婚后可能就是双方共同还贷的,......


·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
      遗赠是公民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继承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的,显而易见的是,遗赠与遗嘱相类似但不尽相同,那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遗赠牵涉到很多的利害关系人,因而纠纷也不少,那遗......


·一、受害人没有工作如何要求误工费?
      一、受害人没有工作如何要求误工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假合同生效吗?假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