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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劳动者赔偿金。因此,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劳动者自身的情况确定索赔的数额。
  二、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不能一开始就起诉。 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1、如果企业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首先申请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调解(也可以不走这一步);2、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申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仲裁。4、仲裁不成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劳动保障部门的调解或仲裁文件,法院不会受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但实际在追究责任的时候,往往都是分开的,即按照规定分别对不签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行为作出处罚。其中,单位除了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外,还需要即使补发拖欠的工资,此时还需要加罚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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